消费者向“锅得缸”索赔10万元?
糖酒招商网  2006年11月24日


    11月2日晚,孙先生和丁先生来到“城市维权”,投诉锅得缸酒中有异物。针对维权记者提出瓶盖已开封的质疑,他们解释称,虽然已经开封,但该瓶口系密封状,只能往外倒酒,而不能往里面灌进任何东西。

   【投诉自述】发现异物后马上投诉

   当天中午,我们在河东区一家烟酒商行购买了一瓶锅得缸白酒。几位朋友吃饭饮用时,发现瓶中有异物。随后找到该商行,店主与天津市千年喜酒业有限公司联系后,说该公司一会儿派人过来看现场实物。然而,过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见有人来。于是,我们主动和该公司联系,对方一位先生询问完情况后,说马上过来看,但最终也没见有人露面。

   我们要求千年喜酒业对此问题进行三点解释:一、酒中异物为何物;二、该异物是怎么进入酒中的;三、我们已饮用过有异物的酒,是否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厂家说法】消费者竟索赔10万元

   接诉转天,天津市千年喜酒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城市维权”,确认了投诉产品系该公司所生产。这位工作人员称,密封状的瓶口也能倒进水状物。

   11月3日,该公司正式答复“城市维权”如下:11月2日13时30分,我公司处理投诉的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电话之后,于15时30分赶到位于河东区的烟酒专卖店(即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商店)。到达该店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给投诉者孙先生打去电话核实情况,孙先生要求工作人员到他家查看酒中异物。因我公司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以投诉者家中为工作现场,所以工作人员邀请孙先生带产品到烟酒店解决问题,但遭到拒绝,孙先生在电话中竟然提出索要10万元的赔偿费。于是,工作人员立即赶回公司就孙先生要求索赔之事进行了汇报,公司就此事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决定责成专人于次日与孙先生进行核实沟通解决。

   经工作人员在“城市维权”对该酒观察确认,酒液中确实存在一个极微型的黑色异物,但发现该酒已被打开,由于并非密闭完好状态,我公司无法确定酒液中存在的异物是生产、售前、售后哪个过程中造成的。

   【投诉反馈】消费者否认曾索赔10万元

   针对孙先生提出索要10万元的说法,记者向孙先生进行了核实。对此,孙先生予以了否认,他说,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正常投诉岂不就变成了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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