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酒类商家未使用随附单
糖酒招商网  2006年11月24日


    早报讯(记者姚炳辉)11月10日,泉州市贸发局联合鲤城区经贸、工商部门突击检查泉州酒类市场发现,大约七成酒类经营者未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

  检查人员重申: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时要向商家索取随附单,对不能提供该单的经营者,一经查实,将处5000元罚款。

 10日上午,检查人员在泉州市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查酒类批发商、零售商、酒店、超市时发现,一些大型的酒类批发企业和超市已经开始规范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但是大部分商家还没有使用随附单。泉州展览城附近的一家酒类贸易中心的批发商领取了随附单却没有填制,另外尚有一些经营者未到经贸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据了解,今年4月1日起,酒类随附单制度在除啤酒以外的酒类商品上先行实施。泉州市贸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附单标示了酒类流通的全过程,有利于防止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消费者买酒时,所购酒的批号与零售商提供的随附单上的批号一致,就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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