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见酒包装标示“警示语”
糖酒招商网  2006年11月24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宣布,《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10344-2005)新国家标准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国标推荐酒精度超过0.5%的酒精饮料在标签上标注类似“严禁酒后驾车”、“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新国标要求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等酒精含量超过0.5%的酒精饮料都应该标注“警示语”。

     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企业提出警示语标示方面的要求,像香烟一样,提倡健康、安全也是酒类管理的方向。从近年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酒后驾车”比例相当高,醉酒驾车必酿惨祸,这已成为事实。要知道,有多少司机因酒后驾车而造成伤亡,难怪人们说:“酒后驾车猛于虎。”有识之士好几年前就曾提议过,希望酒包装上有“严禁酒后驾车”的警示语,但呼吁归呼吁,实行起来并不容易。

    值得高兴的是,这次有关部门动真格了,作为一名市民我拍手称好。酒包装注有警示语,能对一些驾车司机有“警示”作用,提醒他们“严禁酒后驾车”。同时,也是对社会一种负责的表现。当然,酒包装标注警示语,不可能消除酒后驾车的现象,但至少可以起到提醒、告示的作用,起到一种社会督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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